【新婚姻法第二十四条有什么规定】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原《婚姻法》的条款已被整合并进行了修订。其中,原《婚姻法》第24条的内容在《民法典》中被调整为第1064条。这一条款主要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重要法律内容之一。
为了便于理解,以下是对该条款的总结与对比表格:
一、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如日常消费、教育、医疗等支出。
2. 夫妻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即使债务由一方单独签署,但另一方事后认可,也视为共同债务。
3.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例如购买房产、车辆、投资经营等,可认定为共同债务。
此外,该条款强调了“共债共签”原则,即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确认,否则可能不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二、对比表格(原《婚姻法》第24条 vs 《民法典》第1064条)
| 项目 | 原《婚姻法》第24条 | 《民法典》第1064条 |
| 法律效力 | 曾被广泛引用,但在实践中存在争议 | 现行有效,明确界定共同债务范围 |
| 核心内容 | 夫妻一方举债,另一方需承担连带责任 | 夫妻共同债务需基于家庭生活需要或共同签字 |
| 认定标准 | 未明确规定“家庭日常生活所需” | 明确要求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 |
| 共签原则 | 未明确提出 | 强调“共债共签”,防止单方恶意举债 |
| 实践影响 | 引发“离婚后被负债”现象 | 更加注重保护非举债方权益 |
三、总结
《民法典》第1064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更加严谨和合理,旨在防止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举债,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对于普通家庭而言,了解这一条款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财产权益,避免因“不知情”而承担不必要的债务。
建议在进行大额借贷或签署合同前,夫妻双方应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法律行为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