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关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是劳动关系中较为重要的条款。该条规定明确了在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以下是该条规定的具体
一、法律原文(简化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总结说明
该条文主要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体现了用人单位在劳动管理中的一定自主权,同时也要求用人单位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具备充分的事实依据和合法程序。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适用此条款时,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保留相关证据,以避免因违法解除合同而承担法律责任。
三、关键点对比表格
| 序号 | 情形描述 | 法律依据 | 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 注意事项 |
| 1 |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 第39条第1项 | 否 | 需有明确的录用条件及考核记录 |
| 2 |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 第39条第2项 | 否 | 规章制度需合法有效并已公示 |
| 3 | 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 | 第39条第3项 | 否 | 需有证据证明“重大损害” |
| 4 | 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 第39条第4项 | 否 | 需证明影响本单位工作且拒不改正 |
| 5 | 劳动合同无效 | 第39条第5项 | 否 | 需符合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
| 6 | 被追究刑事责任 | 第39条第6项 | 否 | 需有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 |
四、结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在特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但同时也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遵循合法、公正、合理的原则。劳动者也应了解自身权益,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及时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