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陈太丘与友期行,期日中,过中不至,太丘舍去,去后乃至。元方时年七岁,门外戏。客问元方:“尊君在不?”答曰:“待君久不至,已去。”友人便怒曰:“非人哉!与人期行,相委而去。”元方曰:“君与家君期日中。日中不至,则是无信;对子骂父,则是无礼。”友人惭,下车引之,元方入门不顾。
翻译:
陈太丘和朋友约定一同出行,约定的时间是正午。到了正午朋友还没有到,陈太丘便先行离开了,等他离开之后,那个朋友才赶到。当时陈太丘的儿子元方只有七岁,在门外玩耍。客人问元方:“你父亲在家吗?”元方回答说:“等您很久您都没来,他已经先走了。”这位朋友就生气地说:“真不是人啊!和别人约好一起走,却丢下我一个人就走了。”元方说道:“您跟我父亲约好正午见面。到了正午您还没来,就是没有信用;当着孩子的面辱骂他的父亲,就是没有礼貌。”朋友感到惭愧,于是下车想拉元方的手表示歉意,但元方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家门。
注释:
1. 陈太丘:即陈寔(shí),字仲弓,东汉时期颍川许县(今河南许昌)人,以德行高尚著称。
2. 期行:约定同行。
3. 日中:正午时分。
4. 舍去:丢下(朋友)而离开。
5. 乃至:才到。
6. 尊君:对别人父亲的尊称。
7. 家君:对自己父亲的谦称。
8. 相委而去:把别人丢下自己先走了。
9. 引之:拉他(指元方)。
10. 不顾:不回头。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诚信和礼仪的重要性,同时也体现了儿童的机智与勇敢。